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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补遗

重庆市綦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补遗通知

2020-05-15

重庆市綦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补遗通知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重庆市綦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补遗通知如下: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比选申请人在报价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该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路径在园区,且需通过电缆管廊到开闭所接通电源,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取得对应的许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风险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具体情况施工情况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并按要求做出承诺,格式详附件《承诺函》,比选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索赔。

2、本项目商务清单和技术部分均列入资格审查部分,比选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文件自行调整格式,编制目录。

3、比选人将进一步核查比选人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比选期间有比选人申请人投诉并经查实或比选委员会发现比选人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比选人将对比选人申请人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参选资格处理;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比选人申请人投诉或经比选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选候选人的比选人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比选人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比选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4、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5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比 选 人:重庆市綦江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

承诺函

致:重庆市綦江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我方已详细阅读重庆市綦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比选文件,现自愿就参加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向比选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已踏勘现场,了解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情况。

2、我方知悉项目施工路径,需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与园区和电力通廊所有权人进行联系,获得使用许可,并有可能产生相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保质按期完成施工竣工验后通电,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向比选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比选申请人: (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二〇二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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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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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023-67707991,6770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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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23-6770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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