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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补遗

重庆银行窗帘项目答疑通知1

2019-05-21

项目名称:重庆银行窗帘项目

项目编号:0611-1900040148A

答疑通知1

1、本项目招标文件P74页对供货时间延迟交货有相应扣罚约定,但招标文件对供货时间无明确要求,请贵单位确认分包一及分包二的供货时间。

答:分包一“供货时间”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因各网点建设和供货时间不统一,故具体的供货时间只能以采购方供货通知单时间为准。

分包二供货时间修改为:“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进行现场的安装施工工作)。

2、招标文件P13页第31条约定:招标文件每分包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但未明确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购买地点及购买方式,需确认。

答:招标文件每分包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P60页《分包二报价明细表》,需确认数量(5800平方米)为浅色或深色手动遮光卷帘汇总数量,还是分项数量?另需确认是否需要提供浅色及深色样品各一幅,以便进行准确的评标及后续的产品评选?

答:分包一

1)招标文件P60页,是分包一的报价明细表,浅色或深色手动遮光卷帘各5800平方。

2)按招标文件执行,不需要提供。

4、招标文件P52页《分包二附件一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货物材质为聚酯纤维基布+聚氯乙烯涂层(三层),耐光色牢度:≥6级的遮光窗帘,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经我公司多方咨询权威检测机构,因分包二为纺织品,故只能检测聚酯纤维基布,无法检测聚氯乙烯涂层,故检测报告只能体现100%聚酯纤维基布(涂层或复膜),且耐光色牢度要求较高,仅光照时间就超过半个月,且重庆相关检测机构还需对检测方式进行确认,预计时间一个月左右。为保险起见,建议对该两条技术参数进行校正确认。

答:分包二

1)分包二技术参数“一、遮光窗帘面料参数”中“1、材质”及评分办法技术部分“1、材质”要求均调整为:聚酯纤维基布(加涂层或复膜)。技术符合性应答表参数作相应修正。

2)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耐光色牢度≥6级。故不更改此技术参数。

5、重庆银行窗帘项目“分包一”中技术部分“技术要求的材质材质: 44%聚酯纤维56% PVC±5%,开孔率:约5%”中,材质和开孔率根据我们对重庆市质检院、纤检局咨询的结果是无法这么准确测出,请明确指出其误差范围。

答:分包一手动遮光卷帘技术参数“1面料”中“1. 材质: 44%聚酯纤维56% PVC±5%”的要求即是:44%聚酯纤维、56%PVC都是正负5%的区间范围,“2.开孔率”要求修改为:3%-5%。评分办法中涉及参数和技术符合性应答表参数作相应修正。

6、重庆银行窗帘项目“分包二”中技术部分“聚酯纤维基布+聚氯乙烯涂层(三层)”中,材质根据我们对重庆市质检院、纤检局咨询的结果是无法怎么准确测出,请明确。

答:见问题4序号1)回答。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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