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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补遗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大竹林车场综合楼及附属会议中心、职工体育场物业管理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2020-10-19

招标编号:SFG2000050733AS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统一答疑及补遗回复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前表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第(8)条:(8)提供在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拟投入本物管项目人员名单及相应人员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社保缴纳流水。拟投入本物管项目人员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注:(须提供人员名单、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流水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这里所说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是指主要服务团队,还是所有人员。该项目人数配置100余人,该条款应该约定的主要也是体现公司是否有这样的能力及实力来承接这个项目,物业行业本身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基层岗位员工流动频繁,如若要求所有的人员社保具有明显的定向性及排他性,建议取消该条款或调整为主要管理人员提供社保流水或调整为“提供在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在册员工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

答:本处所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是指主要服务团队,即项目管理团队。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前表4.1.4封套上写明:标段名称:——(标段名称)。该项目只有一个标段,请问这里该怎么填呢?

答:本次招标未划分多个标段,本处可填写为“/”。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写了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中(P18-P19):第(5)(8)(9)(10)条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符,请问到底是以这个内容为准,还是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里面的内容为准呢?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应条款针对本具体项目的具体修改和补充,二者有矛盾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为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5投标资格审查资料中(P20):3.5.3“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招标文件中并未找到本处所提到的的“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与“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情况表”,请问本处该怎么填呢?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情况应填入“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中“9、业绩要求”部分,表格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

5、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及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该格式中无要求法人签字的地方,但是该格式中最后一句话:“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此处又要求法人签字,请问此处到底是签还是不签呢?如果要签的话,是签在哪里呢?

答:现删除招标文件第75页“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二、补遗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现修改为“(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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